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将提速
来源:中国能源报 | 0评论 | 3476查看 | 2018-08-06 15:36:00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对外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要取消市场主体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限制,促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为落实这一要求,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势必提速。

  放开发用电计划  提高市场化交易量

  近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透露,该中心成立两年多来,认真贯彻电改要求,稳定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目前基于“互联网+”技术,已形成世界上覆盖面积最大、应用范围最广、大范围资源配置能力最强的电力交易平台。据统计,1-5月,市场化交易电量完成47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3%,占国网经营区同期售电量的28.3%;省间交易电量完成35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8%。

  同时,在南方五省区,今年1-6月,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跨省区市场化交易电量113.1亿千瓦时,其中云南成交的75.2亿千瓦时电量全是水电,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成效显著。

  《通知》要求,各地要总结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经验,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加快放开无议价能力用户以外的电力用户参与交易,扩大市场主体范围,构建多方参与的电力市场,大幅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统筹协调好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和放开发用电计划。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可根据实际设计发用电计划改革路径。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相关人士此前向记者介绍:“计划交易是国家指令性的,即每年必须送多少电,保证电源消纳和负荷地区用电需求,每年中心按月落实年度指令性计划。相比之下,市场化交易更灵活,这个月有需求,可以在年度计划之上再进行交易,电力富余的送端和受端都可以发起交易,当然是要在通道允许的前提下。”因此,随着发用电计划的放开,市场交易量势必将增长。

  推进发电权交易  有效减少弃风弃光

  据了解,很多水电等电源基地从建设时就已确定消纳方向,因此其市场化程度相对慢一些。以水电为例,相关部门在预测来水的情况下制定消纳计划,随后拿出一部分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去消纳,即参与市场的方式是价格,可以通过双边、集中竞价等方式参与消纳省市场交易。《通知》要求统筹协调好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和放开发用电计划,这表明未来水电通过市场交易促进消纳的比例将进一步提升。如不久前,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了今年首次云贵水火置换交易,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增送云南水电,减送贵州火电,交易规模达10.1亿千瓦时。

  同时,《通知》明确将推进各类发电企业进入市场,要求加快放开煤电机组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在统筹考虑和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的前提下,有序放开水电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稳妥有序推进核电机组进入市场,在保障优先发电计划外,鼓励核电机组通过参与交易实现多发。

  与火电、水电、核电不同的是,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因间歇性、波动性等特点难以预测,对此,《通知》要求,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完善和创新交易规则,推进规划内的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在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外参与直接交易、替代火电发电权交易及跨省跨区现货交易试点等,通过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增加上网电量,促进消纳。

  “此前火电的发电权交易一般有两种,包括关停机组替代和在役机组替代。为促进新能源消纳,交易中心积极促进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常规火电的发电权交易,提高了节能减排效果,减少了弃风弃光。”上述人士介绍。由于发电权交易涉及被替代和替代方之间的补贴问题,因此在同一家发电集团内部开展交易相对更容易,跨企业开展发电权交易的相对较少。

  符合条件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可参与交易

  《通知》要求,各地要取消市场主体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限制,鼓励电网企业根据供需状况、清洁能源配额完成情况参与跨省跨区电力交易,首先鼓励跨省跨区网对网、网对点的直接交易,对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支持点对网、点对点直接交易,促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因此,为建设、完善电力市场,《通知》明确,北京、广州两个电力交易中心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规则,加强机制建设,搭建平台,组织开展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

  同时,《通知》要求,在确保电网安全、妥善处理交叉补贴和公平承担清洁能源配额的前提下,有序放开用户电压等级及用电量限制,符合条件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均可参与交易。支持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2018年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4个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并承担清洁能源配额。

  据了解,目前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省间的电力交易,因省内消纳空间有限,清洁能源尤其新能源多需通过省间交易才能促进消纳。然而,目前上述两大交易中心在开展省间电力交易时,可以通过双边、挂牌、集中竞价等交易方式组织到发电侧,但用户侧主要面对其他省级电力交易中心,即网对网、网对点交易。因此《通知》要求有序支持点对网、点对点直接交易,放开符合条件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参与交易,这将丰富现有电力交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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