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下能源央企探索之路
来源:中国电力报 | 0评论 | 3777查看 | 2015-09-23 12:16:00    
  新电改9号文提出允许民资进入售电领域,逐利的资本已意识到这是一个新兴的市场。于是,不足三个月的时间,仅深圳、山东、黑龙江三省就有十余家企业在工商注册时申请了售电业务的经营范畴,吃螃蟹的人变得越来越多。

  在国家尚未出台售电市场改革配套方案的情况下,售电公司还不能实际运作,进入售电领域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没有获得售电牌照的“售电”公司们也仅仅是在期盼中观望。

  注册售电并不意味主营售电

  今年1月30日成立于深圳的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是率先吃螃蟹的企业,其法人代表江克宜也因为曾是深圳市供电局罗湖供电分局局长的身份,引起关注。江克宜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及新能源开发等,在没有出台涉及售电业务的具体改革细则的前提下,没有开展售电业务。

  无独有偶,成立于5月14日的山东龙飞售电有限公司是山东省首家民营售电公司,其法人代表杜庆先也曾经是“体制内”人士,退休前曾任菏泽巨野县电业局局长。杜庆先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他今年64岁了,退休后创办了 一家从事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的民营企业,随着发展的需要,今年新注册了龙飞公司,但售电是一个方向,主要还是从事原有的业务。“注册主要是想先拥有经营售电业务的范围,但并不意味着要全面进入,未来还要观察国家改革的动态。”杜庆先说。

  记者观察发现,目前注册的十几家民营售电公司拥有几个共同特点:公司形式多属于合伙人共同出资,注册资本量普遍较大,多在数千万元至两亿元之间,业务经营范畴多为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及新能源开发等相关领域,售电仅为其中之一。

  “注册业务很容易,很多低压施工公司、节能服务公司手里有比较充裕的资金,都想进入售电领域。”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曾鸣说,对于这些企业来讲是否做好了准备?包括组织架构、人才招聘、运作机制等,据观察,目前距离真正开展业务还有很多路要走。

  曾鸣表示,竞争性的售电市场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卖电,而是要提供综合性的能源服务,这都需要系统的准备。

  能源央企正探索进入售电市场

  近期一家名为山东神华售电有限公司的企业正在申请注册中。神华集团也进入了售电领域?各界颇为关注。由于注册信息 尚未公开,所以这家售电公司与神华集团有何关系尚不得知。不过,相关的能源央企、国企正在紧盯售电市场改革确是事实。

  “发电央企进入售电领域是未来的普遍形势,国外也有很多相关的案例,而且发电集团在资金、技术、管理上都是有优势的,未来将成为售电市场的主力军。”华电集团政策与法律事务部主任陈宗法告诉记者,目前各家发电央企都在研判思考进入售电领域,将来有可能在试点地区筹备并尝试设立。事实上,大用户直购电与售电市场放开本质上是相同的,随着大用户直购电范围的扩大,发电企业就很可能会成立售电公司,便于业务的开展。

  “售电市场如果有赢利空间,能源领域的相关企业都有可能进入,特别是像煤炭行业近年来面临着经营的压力,也急需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宣晓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魏桥模式”是我国历史形成的一种特殊电力运营模式。地方上的一些国企、民企拥有自己的发电厂、电网线路及售电专营区,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些企业也具有进入售电市场的成熟条件。

  曾鸣认为,改革的目的就是打破自然垄断,整体上更强调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售电侧放开就是允许同业竞争,“魏桥”可以进入售电领域,但不允许进行上下游垄断,形成小垄断就会使得规模效益与环境效益都消失,对市场也是一种伤害。

  电网公司权责亟待界定

  新电改9号文也强调电网公司将履行保底供应商的义务,承担社会普遍服务的职能。未来电网公司将在售电市场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值得考量。

  “现行的央企考核模式要求电网公司既要履行社会责任又要追求经济效益。”宣晓伟认为,如果这种考核模式不改变,电网公司在售电市场中的位置将非常尴尬,如果电网公司利用手中的资源进行不正当的市场操作,将会对市场其他主体造成伤害。

  宣晓伟表示,这需要在顶层设计时进行考量,如何将电网公司公益性、竞争性的业务慢慢分开,确定各方的权责关系,严格在法律框架内操作。

  曾鸣认为,电源企业介入售电业务这条路子比较可行,电源企业多是国有企业,即使在改革中出现了一些状况,如在制定具体细则时没有想到或者推动过程中产生了新问题等,会相对比较容易解决。同时,凡是进入售电业务的市场主体,现阶段都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能完全唯利是图,而央企、国企原本就需要承担这类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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