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扩大太阳能征税引发质疑
来源:中国电力报 | 0评论 | 3940查看 | 2015-11-02 10:22:00    
  编者按:一直以来,西班牙拥有着成熟的太阳能发电体系。对于自发自用的太阳能光伏,无论是接入大电网的还是独立微电网系统,西班牙的政策框架相当完善。然而就在10月,西班牙部长理事会通过了一项新的自发自用法案,引起了诸多争议。

  早在2013年,深陷经济危机泥潭的西班牙政府就提出了对“阳光”征税的想法。西班牙出台的新法律规定,使用太阳能电池板的个体,必须将其太阳能组件连接到国家电网的计量装置里,并按照能源使用量向国家交税,否则将面临上限为4000万欧元的罚款。当时法律一出台,舆论一片哗然,不少居民因为担心罚款甚至开始拆除太阳能光伏板。

  而不久前新出台的法律则对准了自发自用太阳能光伏系统。

  新法案扩大征税范围

  自从经济危机以来,西班牙经济陷入迅速衰退之中,至今未有大的起色。大量企业倒闭,失业率攀升,国家收入锐减,诸多行业负债累累。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加大太阳能使用者的税赋是“可笑”的。

  太阳能的拥护者认为,新法律的主要问题是,其对所有自发自用的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者征税,即使该系统发的电并不向电网输出。西班牙光伏部门称这项新法律为阳光税。

  西班牙光伏联盟(UNEF)表示,自发自用太阳能系统的业主本来就与所有电力消费者一样,支付统一的过网费,现在新法律又要求他们额外支付阳光税。具体来说,比如A先生想在自己家屋顶安装一套光伏系统自发自用,A先生在整个设备安装过程中(如与电力公司签署合约等环节)缴纳第一道阳光税,并在设备发电运营后缴纳第二道阳光税。

  装机小于10千瓦的太阳能发电系统以及加纳利群岛、休达和梅利利亚市(西班牙位于非洲的领土)将免征第二道阳光税。此外,到2020年,热电联产装置免征第二道阳光税;马洛卡巴利阿里群岛将享受优惠税收。独立微电网系统显然不需要支付任何过网费。

  新法律还禁止装机高于100千瓦的光伏系统进行电力销售。业主不仅没有售电权,还必须免费向电网提供富余的电力。装机大于100千瓦的光伏系统必须要登记,以便于向市场提供多余电力。此外,拥有超过100千瓦光伏系统的业主必须亲自与电力公司签署合同。这项法律是可追溯的,意味着现有的全部自发自用光伏系统都需要遵守法律,达到规定,否则会面临罚款,最高可达6000万欧元。UNEF指出,这是核电站泄漏放射性物质的罚金二倍之多。

  官方解释似乎难以服众

  UNEF认为,对于西班牙的非大陆地区,新法律的意义并不大。岛屿地区的供电成本非常高,加纳利群岛为每兆瓦时184欧元,巴利阿里群岛为每兆瓦时139欧元,消费者的电力账单将增加18亿欧元。相反,自发自用的光伏系统每兆瓦时花费的成本低于100欧元,是岛屿供电的完美解决方案,比从大陆向岛屿输电要经济得多。

  UNEF表示,消费者使用大电网的电成本更高,但新法律增加了家庭及企业安装光伏系统的成本,让企业丧失了竞争力。

  政府表示,法律不想利用税收施加影响,但是收取的费用会对整个电力系统作出贡献。事实上,在一些自发自用光伏系统存在的地区,政策允许部分电网连接费用涵盖全部应缴税费。西班牙工业部有关负责人说:“我们支持居民独立使用太阳能。但是使用太阳能往往要依赖各类能源基础设施和输送网络。对于不使用太阳能的西班牙人来说,这不太公平,因为他们得通过电费账单支付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

  在实践中,自发自用光伏系统将电网视为“电池”,所以支付相关电网费用是应该的。但在世界范围内,似乎没有太多国家向自发自用的电力生产者征收税费。业内人士表示,对使用太阳能电池板的人征税,相当于让骑自行车的人为加油站支付税费,而他们从来不会使用这些加油站,所以这项法律是很荒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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