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扩容 企业热情何以激发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 0评论 | 3283查看 | 2013-12-26 10:40:55    
  近来,有关金融改革的文件频频发布,中小企业在金融创新之路上不断寻觅新的发展机会。

  12月1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全文从6个方面规定了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数据预测,在未来5年,预计将约有7000家企业挂牌,总市值约1.4万亿元。

  新三板作为中国的“纳斯达克”,此次扩容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对众多中小企业而言,打开了其融资通道。

  然而,回看此前的新三板市场,2006年中关村园区股份转让试点至今,依然规模较小。虽然2012年6月发布的《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新三板交易带来利好,随后新三板扩容至4个园区,但交易依然冷清,企业申请挂牌热情并不是很高。

  对于企业而言,在新三板申请挂牌的核心目的就是融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12月13日,新三板成交额仅在6.81亿元,仅占其总市值的1.65%,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仅能够通过定向增发进行再融资,上市挂牌时不得进行融资,仅仅完成转让,全年定增融资规模也仅在8.92亿元。

  转板上市方面,在新三板挂牌的351家企业中,仅8家企业转板到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占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的2%。不仅如此,这8家企业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转板,都是在新三板退板后通过IPO申请上市。

  既然如此,广大中小企业申请挂牌的热情何以激发呢?

  “新三板融资方面的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诸多‘技术性难题’还没有解决,这使得许多企业无法及时融得所需资金。”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边晓瑜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此次试点扩容至全国,主要有两个突破:一是从当前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这4个园区扩容至全国;二是从目前的高科技行业扩围至所有行业。

  除了地域和行业范围突破为挂牌新三板企业敞开大门,还有随之而来的新三板持续升温将带来的新变化,新三板新交易制度细则(做市商和竞价制度)将在近日公布。业内人士还表示,定向融资方面也会有较大突破,随着股东人数突破200人限制,以及挂牌与融资并举的措施出台,新三板的融资功能将得到提升。这些因素都将激发企业热情。

  在企业关注的转板问题上,新政指出符合条件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直接转板至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少业内专家认为转板制度因市场不够成熟、制度不够完善的因素应该慎行。

  在边晓瑜看来,新三板与中小板、创业板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政策方面的限制是为了防止乱象的出现,而并非二者之间没有相互转换的余地。这个转板余地的存在将会激发以新三板为跳板最终实现转板上市目标的中小企业的热情。

  更何况,新三板市场正伴随着政策的不断推进而逐步完善,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正在构建,多层次的转板机制将会在完善该体系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要想成功激发中小企业热情,为我国金融市场再添活力,边晓瑜指出,新三板的制度建设、法律规范、交易细则等应及早细化,更加严苛、透明、公正的融资体系需尽快完善并落实,中小企业应享受更多的人性化服务。

  同时,“地方政府切记不可鼓动企业挂牌,而应该极力打造园区企业的竞争力,使竞争力极强的园区企业成为券商们的抢夺资源,这才是助力企业最终上市的正确做法。”商务部中国企业走出去研究中心顾问吴东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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