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落地 电改迎来柳暗花明?
来源:无所不能 | 0评论 | 3290查看 | 2018-03-30 18:45:10    
       2015年发布的电改文件至今已近3年。热热闹闹的配套文件之后,是长久的静默期。偶尔发布的新政策,火热的广东电力交易市场,河南、山西、陕西售电公司的抗议和不满,浙江电力市场方案激起的期待都只能算是小小的点缀。

  即便如此,业内长期的观察者都认为,此轮电改本身就是如此,对前景已不抱什么期望。只是增量配电网试点、新闻发布会上屡屡提及的现货市场时间表,还提醒着电改还在努力推动中。

  电改最初的推动力来自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发电企业在合适的时机承担了电价下调的成本,随后输配电费用核定、降低和取消电价附加和各种收费成为降成本的来源。但外界总感觉,电改不温不火,甚至有电改已经陷入停滞的观点流传。

  不过,经历了机构重组能源部落空,诸多激进改革落地政策执行迟缓,主要的央企人事和改革思路调整后,电改落地在最近仿佛进入了加速期,很可能柳暗花明又一村,在第四年迎来突破。

  密集政策针对老难题

  最近的一份文件是《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增量配电网给出了界定。原来的配电网多数属于电网公司运营,即使不是电网公司建设,也以代运营维护等形式存在。

  售电放开后,增量配电网本是需要跟进的改革。之前各省的电改文件,都触及这个领域,但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当然也有一些闷声做、说得少的增量配电网项目运转很好。

  但是增量配电业务普遍改革的思路一直不明晰,实践中也是难点重重。征求意见稿明确:已纳入省、市级规划的各类配电网规划,尚未核准的配电网项目,为增量配电业务。电网企业已核准,核准期内未开工的项目;电网企业违规建设配电项目不属于存量配电设施;试点范围内,投资不足10%的项目纳入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历史原因遗留的配电项目,产权明晰后纳入增量配电试点;各地可以开展规划内220千伏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据此,增量配电试点将更加有规可循。3月20日,《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发布,解决了历史形成的一个供电区域只能有一家供电公司的难题。

  此外,国家能源局连续发布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使得隔墙售电更快进入操作阶段,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解决了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补贴缺口。

  密集出台的文件,旨在针对电改中实际出现的难题,有利于电改真实地向前推进。业内专家也提醒,征求意见稿能出来就是电改的进步,但还要看正式文本。征求意见阶段肯定会经历各方利益博弈,到了正式文件,才能看到真正的进展。

  电改迎来柳暗花明

  这一轮电改从一开始,就牵涉到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发电和电网企业等各方利益。恰逢地方经济增长困境,政府是初期推动电改的主要力量,把降电价作为目标,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实现。各地地方政府纷纷跟进,专项试点和综合改革遍地开花,逐渐覆盖全国主要省级区域。

  客观地说,各地售电放开、市场交易阶段,主要降价来自发电企业,适逢燃料价格低谷,各方都能承受。但在2016年煤价上涨后,电改的动力出现分化,资源省份多少要保当地煤炭企业,电改就显得放缓了,地方政府推动力不再。

  这一阶段,发电企业再次进入亏损,重蹈煤电矛盾的覆辙,至今仍然没有完全走出来。此后政策开始从输配电费用、电价附加收费等入手降成本。不过这个阶段释放的降价空间,一部分惠及大用户,另外的还留着给发电企业解渴,充实可再生能源基金。

  输配电成本核定不断在做,政府削减收费也在继续,不过在新的表述中明确提出今年要降低工商电价10%,降电价堂而皇之成了电改的一个目标。主管部门一直是电改的主要推动力。

  从一开始,主管部门就存在坚决推行电力市场化的官员,一些地方试点方案反映了这些官员的诉求,但有些已经在利益博弈中变得面目全非,比如京津冀电力市场就遇阻。一些官员始终站在市场化角度,依然在鼓与呼。

  新的动力还来自用电大户、电改中新出现的新力量。主要包括增量配电网参与方、能源互联网试点参与方、中小型发电企业、各大园区、地方能源企业。这类企业或者已有配网项目、或做园区售电想自建配网、或原有项目相对独立,已经掌握一定资源,成为电改继续的动力。

  电改的进一步推动意味着更多的机会,这些新力量通过多种途径表达推动电改的声音和观点。央企煤电企业已在筹划重组、电网企业负责人也是新人换旧人,种种迹象显示,电改将进入加速期。

  不过,具体还要看执行情况。改革从来不是容易的,何况是涉及利益如此之广的电力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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