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业务在现代能源服务体系中发挥哪些作用?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 0评论 | 3388查看 | 2018-04-27 10:15:53    
       增量配电业务作为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新生事物,其价值体现备受社会关注。一方面,增量配电业务同其它能源项目一样,属于企业投资行为;另一方面,增量配电业务在我国能源革命推进过程中又承载着重要的社会价值,并不能简单的视作一般能源项目投资行为。

  增量配电业务的价值体现,需要结合我国能源革命的内涵和外延。能源革命带来的不仅仅是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变化,也是能源服务模式的变化。以用户为中心,满足用户用能的美好生活需要是现代能源服务体系的基本要求。配电网作为电力发输配用的末端直接面向用户服务,增量配电业务又由于体制机制更加灵活会有更多的创新服务,将在现代能源服务体系中彰显更大价值。

  能源革命带来的能源服务体系变革

  十八大以来,在能源革命战略思想指引下,我国特色能源发展实践呈现崭新局面,能源转型变革的步伐明显加快。与此同时,新技术革命、绿色发展、新能源崛起引发的能源产业结构重塑正推动能源行业新兴业态和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

  在能源转型变革的发展趋势下,能源服务体系也正发生本质的变化,传统单一供能服务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益增长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用能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新的能源体制改革和区域能源互联网等新技术变革从政策、制度以及技术保障等角度,使多元化的综合能源服务企业成为可能,转型综合能源服务商已经成为了越来越多传统能源企业的共识。

  一般而言,综合能源服务是指依托多能互补智慧能源系统,面向用户提供冷热电水气的综合供能服务,广义的综合能源服务也可延伸至投融资、设计施工、能源金融、能源大数据等能源综合服务服务领域。由此可见,综合能源服务适应了现代能源供应体系和消费方式多样化变革的需要,是将供能侧的多种供能方式和用能侧的多种需求响应进行排列组合而形成的能源服务创新模式,是现代能源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增量配电业务在现代能源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电网作为能源输送和转换利用的网络枢纽,处于能源革命的中心环节,对于能源革命的顺利推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配电网是分布式能源一体化生产消费系统的核心,由能源革命引发的传统电网的变革,首当其冲的就是配电网,配电网正在向着有源化、局域化、协同化、市场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未来的电网将在分布式和扁平化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多分区自治、互联互动、且支持多能互补的网络格局。

  未来电网发展格局的变化也对配电网经营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此同时,电网企业又面临能源转型变革发展过程中分布式能源、多能联供、售电公司等新业态的竞争压力,配电网传统的单一供电模式已经很难满足现代能源服务体系的要求。传统电网企业纷纷意识到由单一供电到提供综合能源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增量配电企业是此轮电改的政策产物,也是能源革命的必然产物。相比于传统配电企业,增量配电企业更有动力通过服务模式的创新提升配网发展活力。综合能源服务是现代能源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增量配电业务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为供电服务与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的结合创造了有利条件,对于我国终端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的全面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将在现代能源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增量配电业务和综合能源服务的技术关系

  综合能源服务虽然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但综合能源服务的一种典型模式是通过终端一体化多能互补系统实现用户的冷热电等多种能源的综合供能服务。关于终端一体化多能互补系统的运行机制,本质上是通过用户用能需求分析,结合各分布式供能系统的固有生产成本、转换效率以及外部能源交易价格信号,选择系统能源生产成本最低、用户用能成本最低的开机组合方式,以此满足用户的各类用能需求。

  对于综合能源服务而言,多能互补系统的优化需要基于用户用能需求,实现能源生产成本最低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能源的生产、传输和消费需要建立一种关联,在这种关联下,只有生产的能源给用户消费了,才能实现分布式能源的就地利用;也只有用户消费了分布式供能系统生产的能源,才有动力根据用户的用能需求去优化分布式能源的生产方式。换言之,如果用户的能源消费方式,特别是电能的消费方式,不能够和综合能源服务商的供能服务挂钩,例如用户选择了目录电价购电或者选择了非综合能源服务商的售电公司购电,这将让用户的用电和分布式能源的发电失去关联,将解耦能源的消费端和生产端,多能互补系统的运行优化也将失去一个主要目标。因此,综合能源服务商直接面向用户提供售电服务是有必要的,可以通过能源的生产端和消费端的耦合促进多能互补系统的优化。

  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分布式电源生产的电仅采用上网模式(包括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综合能源服务商不能将这部分电力直接销售给用户,那么也无法完全实现能源生产端和消费端的耦合。电能的传输环节以及分布式电源的交易环节就很关键。

  增量配电模式提供了具有普遍适应性的多能互补系统集成方案,它为用户侧和电源侧提供了较直接的关联方式。增量配网模式下,综合能源服务商可以更直接实现分布式电源和用户的关联,通过综合能源商的售电服务完全耦合电能生产端和销售端。只有实现这种耦合,综合能源服务商才能根据用户的用能需求实现多能互补系统的运行优化,降低能源生产成本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因此,增量配电业务是终端一体化多能互补系统集成优化的重要手段。

  除此之外,其它综合能源服务,诸如碳资产管理、碳排放权交易、项目资产证券化、数据价值挖掘等服务也离不开配电网相关支持技术。毫无疑问,增量配电业务与综合能源服务有着紧密的技术关系。

  增量配电业务在现代能源服务体系中的多维度价值体现

  一般而言,财务效益是工程项目投资价值的重要衡量指标,但是对于增量配电业务而言,其不仅仅是简单的能源投资项目,它对于我国能源革命,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增量配电业务的价值不仅仅体现为财务效益价值,国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也是增量配电业务重要的价值体现。

  财务效益价值。增量配电业务的财务效益主要体现为提供配电服务的收益以及提供综合能源服务的收益。配电服务本身是社会公用事业,意味着其“合理”的收益水平,虽然低于部分社会资本的预期,但是属于长期稳定低风险的收益。同时,相关文件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有偿能源增值服务,通过增量配电业务切入综合能源服务,通过综合能源服务创造更大的收益则是增量配电业务财务效益的另一个重要体现。

  经济效益价值。增量配电业务对于地区经济发展有着重要贡献,一方面体现为通过增量配网投资效率和运营效率的提高能够显著降低用户用电成本,一个典型的案例则是重庆合川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特许经营项目拟成交供应商承诺的配电价格折扣系数和终端价格折扣系数分别达到75%和90%;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分布式能源在增量配电区域内交易不必承担上一电压等级的“过网费”,这对于降低用户终端电价有着积极作用,《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配电网区域内列入试点范围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或地方电网区域内既有的小水电发电项目与电力用户开展就近交易时,用户仅支付所使用电压等级的配电价格,不承担上一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

  社会效益价值。增量配电放开的目的之一是提升配电网的投资效率,通过增量配电业务的绩效比较建立标尺竞争,促进配电业务服务质量和绩效的不断提高,对于提升全社会的配网投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环境效益价值。增量配电业务对于环境效益的贡献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是通过增量配电企业提供诸如节能管理、碳排放权管理等综合能源服务,提升了用户能源利用效率,对于改善环境有着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是增量配电企业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区域供能体系中,本身就有动力去建设利于环境的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项目。

  能源革命促进了我国现代能源服务体系的建立,现代能源服务体系的核心价值是以用户为中心、满足用户清洁、低碳、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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