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健康发展需加强电网建设
来源:中国能源报 | 0评论 | 3586查看 | 2016-03-30 09:55:33    
  来自全球风能理事会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到2015年年底,我国累计装机容量达145.1吉瓦,超越欧盟141.6吉瓦的总量。同时,数据显示,目前新能源在我国15个省区已成为第二大电源。期间,电网建设,保证风电等新能源并网和输送;优化调度,尽最大努力消纳新能源;推动电能替代和清洁替代,扩大新能源消纳空间……这些都离不开电网企业的有力支撑。

  众所周知,大规模新能源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且与国外相比,我国新能源的消纳问题更为突出,如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难以就地消纳……再加上近两年经济增速放缓,电力需求下降等原因,使得新能源消纳矛盾更加突出。

  在这种情况下,从配合、响应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到“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各地电网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积极支持和服务新能源发展,围绕新能源并网建设、运行消纳、技术创新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全力保障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优先并网、送出和消纳。

  同时,电网企业积极推动实施“两个替代——”电能替代和“清洁替代”。一方面,在用电侧,倡导“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电从远方来”的能源消费新模式,推广实施岸电、电采暖、电动汽车等电能替代项;另一方面,在发电侧,在甘肃等地区开展了企业自备电厂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发电权置换交易,实施清洁替代。

  按照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我国清洁能源将在未来能源发展中占主导地位,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将成为清洁发展的主力,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其中,在供电环节扩大电网范围,在负荷环节实施需求侧响应,增加用电需求。正如国网新闻发言人张正陵所说的那样:“丹麦风电发展的好,但丹麦风电也不是全在丹麦消纳,而是送到整个北欧地区消纳。”

  因此,我国“三北”地区的风电也不可能仅是在“三北”消纳,而是应送到更大的范围进行消纳。对此,从“三北”地区风电等新能源的安全并网、稳定输出到送到千家万户消纳,电网企业必须持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坚定履行社会责任,这样才能推动新能源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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