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证券报 | 0评论 | 2560查看 | 2013-12-27 16:56:00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今日发布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大到全国的工作正式启动。凡符合条件的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推荐在新三板上市,不受地域限制。

  证监会修改非上市公众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关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开转让说明文件等七项配套规则。这标志着新三板试点扩大全国的工作正式启动。发言人称,规则内容包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明确审核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股东人数超200人公司申请行政许可的审核指引;明确行政许可流程。

  其中,在解决200人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方面,规定:申请IPO公司的股份确权数量应达到90%以上;申请新三板的公司股份确权数量应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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