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性菲涅尔或槽式!大唐石城子100MW光热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发布者:admin | 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820查看 | 2023-12-08 23:15:34    

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12月8日,大唐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就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10万千瓦光热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一阶段)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境内石城子光伏园区西侧,位于哈密市西北方向约18km。


本工程规模为10万千瓦光热项目,集热系统技术路线可为线性菲涅尔或槽式,新建110千伏线路(暂定5km)接入220千伏汇集站,投标人可以报一条或多条技术路线。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关于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净空意见的复函》塔式方案可能对飞机飞行安全产生干扰,本次不接受塔式方案。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24年03月30日;并网发电日期为2025年06月30日;建设期15个月(含调试)。


特别说明: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10万千瓦光热发电工程采取两阶段进行招标,本次为一阶段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可任选槽式、线菲式聚光集热系统中的一种参与投标;投标人参考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成果,提交第一阶段技术方案(含参考价格附带光热部分收益率测算的关键参数),不同技术路线的技术建议的利用小时数不得超过可研报告利用小时数±1%范围。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商讨和论证(采用澄清方式),研究确定招标项目选用槽式、线菲式或其他非塔式技术路线,并确定招标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据此编制第二阶段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在一阶段符合最终选用路线的投标人大于等于6家时,二阶段不接受未参与一阶段的投标人参与;符合最终选用路线的投标人小于6家时,二阶段接受未参与一阶段的投标人参与;二阶段允许一阶段不同技术路线的投标人按照选定的技术路线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按照第二阶段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含正式投标报价、投资收益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第二阶段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完成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范围:


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工程勘测、初步设计、光热+光伏一体化控制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技术交底、工程费用清单、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工程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等。向发包人交付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工程详勘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及其他设计相关文件;设备采购: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设备监造(委托第三方)。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采用的技术路线须在50MW及以上光热项目上有实际运用。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具备承装类一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业绩须满足下列(1)的要求,或同时满足(2)和(3)的要求:


(1)近5年具有至少1项已竣工或正在实施的50MW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2)近5年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50MW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近5年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50MW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的施工业绩或2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含光热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此外,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在一阶段确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二阶段不允许变更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50MW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光热发电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应满足: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具备承装类一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近5年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50MW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2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含光热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2日9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查看公告原文请登陆中国光热电站开发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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