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个首批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发布,含多个光热发电和熔盐储能项目
发布者:admin | 来源:青海省能源局 | 1评论 | 6041查看 | 2021-06-17 06:38:00    

6月11日,青海省能源局印发《关于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了青海适于采取市场化并网方式建设的项目主要为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


通知指出,2021年新增并网新能源项目,按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等多元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为主动适应新能源多元融合发展新要求,持续推动全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021年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的新建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予以并网。并网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储热型光热、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灵活调节能力。


通知指出,综合考虑建设条件成熟度、负荷落地可能性、储能配置比例及企业综合能力等因素,筛选确定了2021年首批市场化并网重点推进项目20个,后续由各市发改委(能源局)对重点推进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可行性高、落实情况好的其他项目可及时更新纳入名单那,进行滚动修订。


根据名单来看,青海省2021年重点推进20个首批市场化并网项目【详见附件】,电源规模总计42.13GW、配备储能规模约5.2GW。其中,位于海西州德令哈市、海西州格尔木市、海南州共和县和玉树州囊谦县的多个含光热发电和熔盐储能项目的市场化并网项目成功入选该名单。【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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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储能配置方面,电化学储能是主流的配置方式,同时还涉及到了光热、电动矿卡换电站、压缩空气储能等形式。同时,大部分项目储能配置比例为10%、2小时;但也有高比例配置项目,例如京能的项目其储能配比达到63%左右,国家电投、中国能建的项目储能配比达到了30%左右。


另外,通知要求,有关项目企业要主动衔接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后,签订市场化项目并网协议,承诺自建储热型光热、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配套工程调节能力、建成时间,涉及非自建负荷等配套工程的项目需联合负荷所有方共同签订协议。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统筹协调项目企业签订协议,监督落实协议承诺事项


对于已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且已与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签订协议的项目,按照“随报随批”原则,依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予以备案或核准,并明确光伏、风电项目有效期。对于1年内未实质性建设储能、可调节配套工程的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废止,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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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6 2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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