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省部共建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发布者:admin |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 0评论 | 3190查看 | 2021-01-22 16:28:03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使青海成为国家重要的新型能源产业基地”重要指示精神,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推进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创新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和模式,提高清洁能源供应能力,经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能源局充分沟通、协商,决定建立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省部共建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共同协调推进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


工作机制决定成立省部共建协调推进工作组,以省政府有关厅局、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作为成员单位,协调示范省建设过程中需国家有关部门解决的重大政策问题。成立省部共建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示范省建设情况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对示范省建设的重大政策制定和发展规划编制等提供咨询建议。开展示范省建设情况评估,国家能源局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实效果,分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示范省建设工作提供支持和参考。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依托省部共建有利机制,全力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助力国家如期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目标,推动青海能源清洁绿色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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