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可再生能源资金挪用16.17亿元
来源:每经网 | 0评论 | 3649查看 | 2013-06-21 18:49:00    
  审计署今天发布了“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计”公告,审计发现,涉及垃圾焚烧、光伏发电、水泥厂淘汰落后产能在内的348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三款科目”资金16.17亿元,占延伸审计资金额的2.6%。   

  审计称,在这348个项目中,102个项目单位编造虚假申报材料,套取、骗取“三款科目”资金5.56亿元;29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三款科目”资金2.26亿元用于生产经营、业务经费等支出;由于主管部门审核不严、第三方评审机构未尽责等,造成217个项目单位以“报大建小”、重复申报等方式违规获得“三款科目”资金8.35亿元。此外,还发现有些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

  审计指出后,有关地方部门和项目单位已将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2.05亿元,收回被套取骗取的资金2.14亿元。审计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9起,涉案人员41人,目前正在依法查处之中。  

  据了解,这次审计时间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2011年、2012年中央财政本级和转移支付给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18个省、直辖市(以下统称18个省)能源节约利用(21110款)、可再生能源(21112款)和资源综合利用(21113款)节能环保类三个款级科目资金(以下简称“三款科目”资金)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项目5044个,涉及资金621.09亿元,分别占项目总数和资金总额的60.57%、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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