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鼓励煤电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 推进兼并重组转型
来源:华夏能源网 | 0评论 | 3417查看 | 2017-03-24 13:21:00    
       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煤炭行业去产能稳供应工作座谈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晓林就2017年去产能工作做了安排,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李万疆提出相关要求。

  会议认为,通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的适应性,是适应和引领发展新常态,解决供需结构矛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煤炭去产能一年多来的实践和取得的成效,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富有远见卓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驾驭经济全局、应对风险挑战的高超能力。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2016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广大煤炭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统筹谋划、扎实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改善了行业效益和矿区民生,促进了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优化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了经济社会风险防范和缓解,为全面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明确今年要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以上。

  当前去产能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挑战:

  随着供需改善和价格回升,一些企业去产能的积极性有所下降;部分地区煤炭供需形势发生较大变化,来水、气温等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存在区域性、时段性煤炭供应紧张风险;

  职工安置工作难度明显增加,债务资产处置复杂需要高度重视。

  必须把困难估计得再充分一些,把工作措施制定得更扎实一些,确保完成任务,不能因有困难而不为、因有风险而躲避、因有阵痛而不前。

  会议要求,2017年煤炭去产能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工作一项一项地安排到位,并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一是科学把握去产能力度和节奏,实现煤炭总量、区域、品种和需求基本平衡。

  二是更加严格按照标准去产能,加快退出长期停工停产的“僵尸企业”、安全保障程度低风险大、违法违规和不达标、落后产能的煤矿。

  三是有序实施建设煤矿减量置换、增减挂钩。

  四是统筹做好煤炭供应保障,加强清洁能源消纳利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加煤矿生产供应,鼓励煤电企业签订落实中长期合同,提高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合理存煤水平,强化铁路运输保障支持。五是大力推进兼并重组转型升级。

  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切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以更加科学、更加精准的办法做好煤炭去产能工作。

  一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作用,强化市场化法治化去产能。坚持先进产能应保尽保、落后产能应退尽退、引导退出产能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意愿;坚持以更加明确的标准和标准体系去产能;坚持从严执法、坚决杜绝新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二要正确处理好短期与长期的关系。立足当前完成好目标任务;立足当前化解突出矛盾,做到“保供、稳价、安全、依法、稳定、有序”;着眼长远促进健康发展,重点做好“僵尸企业”出清、兼并重组、转型升级、优化布局工作;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包括中长期合同、减量化生产、增减挂钩减量置换指标交易、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防范价格异常波动、严格控制劣质煤生产流通和进口等。

  三要正确处理好减法与加法的关系。既要去除无效低效产能,又要发挥好优质产能作用。随着去产能持续推进,在低效无效产能退出的同时适当增加优质产能供给能力,要把握好总产能只减不增的基本原则,确需增加产能的必须是安全、清洁、高效的产能,优先发展低成本产能;结合市场供需情况,严格按照减量置换原则统筹安排增减合理接续。

  四要正确处理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煤炭去产能要保障供给总量,优化供给结构,优化供给布局,提高供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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