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上半年将试点电力等领域改革
来源:中国能源报 | 0评论 | 3234查看 | 2016-03-02 09:29:24    
  国务院国资委2月25日召开媒体通气会,对外披露国有企业“十项改革试点”。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在会上表示,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十项改革试点”,以点带面、以点串线,形成经验、复制推广。

  十项改革试点具体为: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

  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是国有资本相对集中的领域。在这些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具有重要意义。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试点遴选工作仍在进行,今年上半年,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并着手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下半年正式启动试点,稳妥有序推进相关改革工作。试点中引资规模要达到一定比例,要引入负责任的积极股东,要依照公司法严格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职权。

  相关人士指出,此次推行的“十项改革试点”是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向前推进,更加具体。如煤炭、电解铝等行业应优先跟进,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形成可借鉴的改革经验。

  去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曾透露,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社会关注的国企改革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并确定国有企业改革十项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将于2016年全面展开。

  张喜武指出,刚刚过去的2015年,是国企改革重大政策文件的研究制定年、高产丰收年。2016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总的考虑是:牢牢把握“三个导向”、坚持“两个聚焦”、抓好“九项重点任务”,努力改出“五个新”。把握“三个导向”,即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两个聚焦”,即向构建有利于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新体制新机制聚焦,向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升级聚焦;抓好“九项重点任务”。一是尽快完善“1+N”文件体系,二是深入推进“十项改革试点”,三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四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五是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六是推进董事会建设,七是推动中央企业重组调整,八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九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改出“五个新”,即改出新体制,改出新机制,改出新成效,改出新经验,改出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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