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再次迈出实质性步伐 降价潮或将席卷全国
来源:华夏能源网 | 0评论 | 4317查看 | 2016-02-19 16:37:00    
  售电改革进入“施工”阶段,新电改再次迈出实质性步伐!

  2月3日,重庆市12家企业与新组建的重庆两江长兴售电公司成功签订购售电协议,第一家用电企业将于2016年3月由后者正式开始供电。这标志着重庆作为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地区,正式拉开售电侧改革序幕。

  新电改如何推进,一直是业内外关注的焦点。自去年3月份新电改方案出台以来,试点区域不断扩大,至现如今的重庆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电改已在多地区落地开花。电改的红利在哪里?电价到底能够降多少?

  以重庆为例,此次签约达成2016年度售电量1.3亿千瓦时,用电企业平均签约电价0.6元/千瓦时,这将至少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600万元。据此水准计算,售电改革全面铺开后,带来的改革红利将非常可观!

  如此同时我们需要看到的是,改革红利是大量切割现有电网的利润“蛋糕”之后获得的。那么,新电改能够顺利推进么?万众期盼的电改降价潮何时能够席卷全国?

  1“甜蜜”的试点:电改降价潮将席卷全国?截止目前,已有云南、贵州、山西三省正式成为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广东、重庆两省市成为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地区,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则有广东深圳市、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和贵州省7个省市。

  那么,这些电改的“先行者”都吃到了改革的红利吗?改革又有多少甜头?华夏能源网记者为大家详细梳理如下:

  重庆试点情况。从2015年11月28日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获批,到首批用户购售电协议签订,仅仅用了短短的67天。根据新电改方案,此次签约后。220千伏企业用户电价可降至0.55元/千瓦时。重庆市计划2016年及未来一段时间内,新增这类电量用户313家,年用电量约30.72亿千瓦时,每年将为企业节约8.22亿元电费支出。

  广东试点情况。广东的深圳是我国实施输配电试点改革的首个地区。2014年11月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2015年1月15日,发改委公布了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首个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其中,2015至2017年,深圳市的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业内人士测算,2015年至2017年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预测的销售电量分别为778.45亿千瓦时、811.02亿千瓦时和846.71亿千瓦时,未来三年电网收益累计减少24亿元之多,这基本就是电改后消费者可以享受的“红包”。

  按照华电集团政策法律部主任陈宗法的分析,推行“先行先试”电改试点后,电价下降将是一致的趋势。他认为,现有的标杆电价、计划电量体系将发生根本性改变,电力市场竞争将变得更加充分、直接、激烈,无论是协商定价,还是市场竞价,电力企业“打折让利”将成新常态,“降价潮”将席卷全国。在其文章中,详细计算了多地进行电力改革后的给用电方带来的好处。

  1.贵州。2015年2月,贵州组建了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了年度直接交易、集中竞价和挂牌交易,实施工商同价,据实计收基本电费等。据报道,14家发电企业和425家用户参与,签约电量达到263.7亿千瓦时,占省内售电量的31%,比例居全国首位。截至当年10月31日,全省交易电量累计完成142.42亿千瓦时,交易均价比目录电价每千瓦时降低5.48分。

  2.蒙西。早在2010年5月,蒙西电网就开始探索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形成了“三方参与、双向竞争;增量市场、适度竞争;价差传导、模式开放”的市场特点,累计完成交易电量1199.93亿千瓦时,参与火电企业36户,用电企业258个。交易折价为0.1-5.6分/千瓦时,平均2分/千瓦时。其中,2015年1-8月完成交易电量316.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36%,占蒙西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发电量的比例40.32%,折价为2.73分/千瓦时。

  3.某发电集团。云贵、蒙西虽有一定的代表性、示范效应,但最能反映新电改进程的莫过于某全国性发电集团。据统计,2015年1-8月,该集团市场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11.3%,平均电价每千瓦时0.30元,比批复电价降低0.11元。其中:大用户直购电占5.62%,每千瓦时降价0.065元;竞价电量占2.62%,每千瓦时降价0.162元;其他市场电量占3.08%,每千瓦时降价0.145元。

  面对这些推进电改后一个个实实在在的“大红包”,没有推进试点地区的用电者只要艳羡的份。在普遍性降价背后,我们或许可以问:现在的电价水分到底有多高?席卷全国的电价降价潮何时能够来临?

  2电改冲击波:电网企业会有多痛?此轮改革受冲击最大的无疑是电网企业。

  在理想情形下,新电改将会逐步破除中国电力行业多年来形成的弊端,促成发电方与用电方的直接交易,由此带来电价的下调,这也将会对之前的电网盈利模式产生颠覆式冲击。华夏能源网记者注意到,新电改方案对电网企业的定位表述为:“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这意味着,新电改将对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利润蛋糕直接“动刀”。

  中国经济学会理事刘满平指出:

  电网公司将失去其本不该有的、非企业的、非市场的职能,其盈利模式将由之前盈利性单位变为公用事业单位。今后电网就是一高速公路,车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都不用管了,而是只负责收过路费,而且这个收费标准要由政府来定。另外现在电网公司还涉及了房地产、金融、传媒等非主营行业的投资,今后这些也会受到规范、控制甚至被要求退出。

  从发电侧来看,未来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将更多地得到利用。新电改方案的目标旨在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在售电侧,未来电网企业单一购售电主体格局将被打破,逐步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市场竞争格局,发电企业、民营资本等也将不断分食售电市场这一“大蛋糕”。

  利益重新分配,带来的必将是各方强烈博弈,新电改的阻力也并不会小。综合媒体报道,未来电改继续推进将需要面对以下三大挑战:

  一是输配电价格的问题,一些先行试点区域试图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重新核定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来体现改革成效,剔除不合理电网成本”来定价。但此计价方式并不受当地电网公司的欢迎。

  第二个挑战是,在过网费用不变的暂时前提下,地方政府若还想降低电价,只有从发电企业处想办法,这就需要便宜的电也纳入到改革试点中,比如重庆,因为水电价格最便宜,正积极向国家发改委争取,把分配给该市的三峡电量纳入本次售电侧改革试点。

  第三个问题是,目前地方省市工业用电价格偏高,尽管改革后电价有所降低,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名目多、标准高,仍需进一步争取国家研究分类取消或降低基金附加的标准政策支持。

  不过,总体而言,这一轮新电改的向前推进将是大势所趋。正如陈宗法所言,我国电力市场普遍过剩,地方政府为稳增长主动参与电改的积极性高,今后电力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直接、激烈,发电企业“打折让利”将成新常态。

  “未来三、五年内,我国总体电价水平将会‘稳中有降’,电力用户将分享改革红利”陈宗法认为。可以预见的是,在新电改遍地开花之后,电力用户的市场地位也将发生转变,用电者将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享受到更低廉的电价和多元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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