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布局统一碳市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0评论 | 3229查看 | 2015-04-13 10:09:00    
  全国碳市场将于2016年启动,2015年是全国碳市场准备的关键之年,碳市建设挑战犹存,一方面试点碳市如何融入全国碳市,各具地方特色的试点经验如何推广至全国,另一方面,非试点省份如何在空白纸面上渐显碳交易的雏形。

  2016年将成为全国碳市的开元之年,而2015则是全国碳市场建设准备的关键之年。

  4月8日,中国碳市场创新与城市群发展论坛在武汉举行。此次论坛为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民促会绿色出行基金、中国改革报等单位联合包括21世纪经济报道在内的主流媒体,携手组成的“低碳中国行2015——低碳中国媒体行”首站。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处长蒋兆理在论坛上表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之时,国家发改委就已着眼于全国碳市场的建设。

  “只有当市场足够大能够覆盖到全国的时候,碳市场的核心定价作用才能够真正发挥出来。”蒋兆理表示,全国碳市场建设所需要的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在积极的准备当中,预计这些工作都将于2016年就绪,全国碳市场的交易也将于2016年启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论坛获悉,截至3月31日,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累计成交2000余万吨,累计成交额近13亿人民币,对于大宗商品交易而言此规模还是起步阶段,但对于碳交易来说,未来空间巨大。

国家层面布局统一碳市场

  据了解,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已被纳入中央改革领导小组重点任务。为推动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国家发改委去年12月正式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号令),进一步明确了全国碳市场建立的主要思路和管理体系,拟在湖北、北京、天津等7省市碳交易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对于全国碳市的建设,蒋兆理表示,“一方面总结试点的经验,另一方面,探索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基础性问题,包括全国碳市场怎么建,需要制定什么样的规则,需要打下什么样的基础,需要建设什么样的基础设施等一系列问题。”

  目前,7个试点省市都已确定了碳排放权交易的管理办法;基于自身独特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及应对气侯变化的需要,确定了试点的交易范围;结合本省市的宏观经济情况设定了配额总量的目标,确定了配额的分配原则;建立了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制度、注册登记系统以及交易平台等,并培养了一批人才队伍。

  蒋兆理总结试点经验时表示,各地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各项具体工作,试点地区也充分体现了地区特点,同时也加强了碳市场机构和人员的能力建设。

  蒋兆理指出,国家层面正在开展建立国家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和部署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各个环节的研究,同时组织开展能力培训,并部署开展相关支持工作,组织专家着手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范围的确定、总量设定、配额分配、报告与核查系统建设、注册登记系统功能完善、央企及电力企业参与碳交易问题等各个环节。此外气候司正在联合证监会研究开展碳期货交易的可行性,及早考虑碳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周茂清强调,“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离不开金融产品的创新。”

  比如信贷如何支持碳交易市场。周茂清认为信贷支持不能光依靠银行的行为,必须要体现财政功能,而商业银行是不可以过多的承担财政功能的。“我们可以考虑政策性银行如何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国家政策如何引导。”他举例说明,“比如银监会可以编制一个绿色产业项目,银行必须要完全一定任务指标,完成可以给予绿色积分。”

  从7个试点碳市来看,去年6月份成交额最高,碳市场存在季节性特点,蒋兆理认为,随着交易产品的多元化,未来碳市场交易周期也会逐步发生变化。

  在全国统一碳市场方面,中创碳投总经理唐人虎指出碳市的风险识别和认知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大的资本玩家入市,对碳价的影响等。

湖北积极打造全国碳金融中心

  作为中部唯一的试点碳市场,湖北碳市场建设工作自2014年启动以来备受关注。

  截至2015年3月31日,湖北碳市场总成交量1186万吨,交易总额2.7亿元,分别占全国成交总量48%和成交总额的32%;同时,湖北碳金融产品创新数量与规模始终保持全国第一,各类碳金融授信已达800亿元。

  湖北方面以及部分与会专家共同呼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用市场化的手段引导社会节能减排,控制污染排放总量;建议将湖北武汉建设成为全国碳金融市场中心,形成与上海、深圳等传统金融中心并行的新兴绿色金融体系。

  周茂清认为,武汉在多个方面具有成为碳金融中心的条件,未来还可以从两个方面努力。首先,扩大交易规模。碳金融中心需要一定的规模来支撑,目前湖北碳市在交易量、交易额等方面位居全国之首,但2016年全国碳市场全面启动后,非试点地区将被纳入,届时是否会出现后来者居上的局面。

  其次,开发碳金融衍生品。现在的碳交易市场还是现货交易,期货等衍生品还未出现,如果湖北能把这些碳金融衍生品做起来,才具备建立碳金融中心的资本条件。

  对此,蒋兆理表示,目前湖北(争取全国性碳金融中心)是极具前景和实力的,其可行性和决定性要素可从三方面来分析。

  首先,湖北的努力程度,这决定湖北能否把碳市场相关工作做好,能否在试点阶段,达到参与的企业最多。其次,取决于湖北地方政府和碳交易中心服务是否到位。只有好的服务才能吸引机构来投资,投资多了就成为了中心,这是市场的自然选择。中国的碳市场现在有7个交易中心,要成为金融中心必须端正态度,有时候要舍得为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第三,取决于湖北省是否有开放的心态。

  湖北碳市虽然存在优势,但在融入全国统一碳市的道路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对此,唐人虎指出,湖北作为工业大省,目前碳市场的规模定义是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即湖北省2010、2011年上一年综合能耗6万吨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如果全国碳市纳入控排企业的标准低于现有湖北试点标准,湖北碳市需要再往下扩展纳入企业,会有大量的民营企业进来,规模的扩大会带来一定的挑战。

非试点省份进入准备状态

  目前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各具特色,其相关规则都是基于自身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宏观经济情况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等方面因素来确定的。

  以深圳为例,深圳作为一个处于工业化后期的试点,重化工业非常少,因此深圳更多地从城市特点出发,设计自己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主要是从企业选择标准和领域范围做一些调整,比如把大型的公共建筑、公交汽车以及一些IT企业都纳入到碳市中来,使碳交易范围进一步扩大。

  而湖北作为工业大省,其试点经验对处于工业转型升级期的省份具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

  如何把区域经验扩展至全国是一个新的命题。唐人虎认为,“试点省份的特色放在全国来看不一定具有普遍借鉴意义,那么哪些经验是可以推广的,哪一些是不一定有效的,这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此外,7个碳交易试点启动运行不足2年的时间,试点配额与全国碳市场的配额如何匹配也是值得关注的。

  今后的两年是非试点地区如何快速融入碳市场最关键的两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位参会的非试点省份发改委官员获悉,非试点省份均在积极准备2016年的全国统一碳市场,并正在向试点省份取经学习。

  蒋兆理在论坛上表示,一个地区的碳市场要获得成功,首先要有一个坚定的方向感,非常强的领导班子做后盾。其次,在碳市场建设方面,一定要注重基础工作,目前进展较快的省市,都已有自己专门的人才队伍,并动员了各方面的经验和资源。此外,细致深入的开展数据报送与核查,对于实现有效的碳交易并通过碳交易促进碳减排尤为重要。同时,要加强学习与交流。最后,碳市场的建设要充分体现地区的特点。

  记者从一位中部地区非试点省份发改委人士获悉,近两年他们正在积极做工作调动企业积极性,并着手能力建设方面的培训。

  蒋兆理表示,能力建设是碳市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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