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业向民资开放 民资担心丧失话语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0评论 | 2922查看 | 2014-03-12 10:45:00    
  实行混合所有制成为民资进入能源垄断领域的重要通道,甚至是唯一通道。

  全国“两会”前夕,中国石化率先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对中国石化所属优质资产——油品销售业务进行重组,引入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这被视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标志性事件。

  在“两会”期间,一系列追问抛向全国政协委员、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民资如何参与油品业务,持股比例如何厘定,国有能源企业如何建立完善的股权管理制度?

  傅成玉给出的回答是:“对于民资参股没有所谓的比例限制,取决于资金情况。我们向民资打开一扇门,一旦打开就不会关上。这不但是今天要走的路,而且要一直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中石化引民资的改革思路与国务院设定的方向一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国务院计划,今年将“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

  石油、电力作为重要能源行业,纳入国务院推进改革的序列。此前,国家能源局已经做出相关改革承诺,能源局称今年将探索民间资本参与配电网、购售电、油气勘探开采及进出口、天然气管网等业务的有效途径。

  推进能源垄断领域改革、引入民间资本早已写入“新36条”等各种文件,但“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问题仍然存在。从今年国务院要求和中央企业表态看,民资在垄断领域可能获得更多机会。

  在中石化高调宣布重组油品销售业务后,全国政协委员、中石油董事长周吉平在“两会”期间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中石油改革重点,力度只增不减。中石油已搭建六个合作合资平台,包括未动用储量、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管道、海外业务、金融板块、炼化等六个方面。

  诸如,中石油与陕西延长石油共同成立陕西延安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共同开发陕北油气资源;中石油与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方合作勘探开发克拉玛依红山油田;西气东输三线,一线和二线西段均引入民间资本。

  尽管国有能源企业抛出橄榄枝,但由于民营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处于弱势,他们普遍担心参股国有企业后将失去话语权,甚至被“挤出”。

  全国政协委员、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在分组现场直言:“央企都是航空母舰,我们只是小虾米!原来我可以控股说了算,参股后不会让我参与意见。”

  多位来自工商联系统的委员、代表建议,民资参股国有企业还需要更多的政策扶持。在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中,不要设置过多的国有资本控股的限制条件。降低民营资本准入的门槛,突破国资控股的红线,提升民营企业的活力,杜绝政府干预和保护壁垒。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也注意到民营企业的上述担忧。他建议,尽可能降低国企股权比例,30%能相对控股的,就不增股到40%。具体而言,按照行业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分量、国家要是否控制作为判断基准。

  黄淑和认为,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必须先解决配套性问题。改革重点在于完善治理结构,建立适应市场竞争的现代企业制度。可以采用产权市场、股票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和战略投资者三种手段引入民间资本。

  全国政协委员、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建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首先要制定并实施推动垄断行业改革、有利于实施混合所有制的有效措施。垄断性行业放开其中的竞争性业务,要真正落实到国有大企业。清除依附于行政权力和垄断形成的各种歧视性规定,消除多种隐性壁垒,制定并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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