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那曲市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就色尼区粤水电150MW光热+1200MW风电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150MW塔式光热电站,镜场围绕吸热塔呈圆形布置,厂区总用地面积为522.25hm2,其中镜场用地面积约为511.57hm2,其他为发电区、蒸发塘、厂前区、道路等用地。光热发电装机规模1X150MW,储热系统额定容量3436MWht(以汽轮机额定效率折算等效储热时长10h),储热介质与传热介质均选用二元熔盐,其质量组分40%KN03-60%NaN03。
本项目风电场主风向和主风能方向较为一致,以西南(sw)和西西南(WSW)的风速、风能频次最高,盛行风向稳定且随季节变化显著。风速冬季风大,夏季风小白天大,晚上小。本风电场1128#测风塔风速主要集中在3.0~14.0m/s,风能主要集中在11.0~19.0m/s:181504#测风塔风速主要集中在3.0~10.0m/s,风能主要集中在12.0~21.0m/s和25m/s以上风速段,无效和破坏性风速少,风速年内变化小,全年均可发电。
招标范围: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概述、资源条件、电力系统、厂址条件、工程设想、性能计算及分析、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资源利用、节能分析、人力资源配置、施工组织、设计概算、财务评价、风险分析、经济与社会效果分析、结论与建议等可研附图纸,须达到初设深度。配合招标单位现场选定150MW光热、1200MW风电、升压站场址,明确各场站四至坐标,结合接入、取水、交通等规划条件,重点优选风电资源丰富区域。
在服务范围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己包含在投标报价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单个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和1项单个5万千瓦及以上光热项目和1项单个1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项目的可研或勘察设计合同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页、项目名称、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签约及履行时间、合同签章页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人出具其在职证明文件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