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专设行政窗口受理新三板股票转让发审事宜
来源:本网综合 | 0评论 | 4020查看 | 2013-03-21 09:02:00    
  本网综合讯: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设行政许可受理窗口,专门受理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定向发行的申请。

  公告称,申请材料应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证监会依法接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受理通知书。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受理窗口将证监会核准文件送达申请人及相关单位。 

  目前在光热发电行业,中海阳为新三板唯一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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