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完成新能源替代交易电量85.36亿千瓦时 同比增加8.06%
发布者:wwh | 来源:国家电网报 | 0评论 | 2962查看 | 2018-12-25 13:53:57    

12月18日,新疆电网2018年燃煤自备电厂调峰及新能源替代交易结束,全年完成自备电厂调峰电量1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18.99%;完成新能源替代交易电量85.3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06%,均超额实现目标。


针对新疆电网电源装机规模大、公用负荷低、燃煤供暖及自备电厂占比高、新能源受限严重的问题,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以保障民生供暖、促进新能源消纳为总目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和经信委的统一部署下,多措并举开展燃煤自备电厂调峰及新能源替代交易工作。


今年以来,国网新疆电力扩大调峰及替代交易适用范围,积极争取消纳空间,深入挖掘自备电厂替代潜力。同时,国网新疆电力按照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与新能源、自营自备电厂企业沟通,将符合准入条件的新能源及自营自备电厂企业全部纳入替代交易适用范围,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分阶段多批次组织新能源替代电量出清交易。


2018年,新疆电网新能源累计发电444.1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3.9%;弃电119.46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8.58亿千瓦时;弃电率为21.2%,同比下降6.3个百分点。此外,国网新疆电力全力拓展新能源外送消纳空间,持续加大政府间协议援疆力度,积极开展跨省跨区现货交易。


除此之外,国网新疆电力细化替代交易流程,便于参与替代交易各方签订电子合同及相关交易信息查询。精细交易执行管控,按照新能源替代交易规则开展交易,保证自备电厂替代下消纳的全部为新能源。做好新能源各种市场交易成份的细分工作,通过滚动调整自动发电控制(AGC)系统的控制系数,实现参与替代交易的新能源场站增发电量。统筹区域计划检修管理,确保燃煤自备电厂调峰及新能源替代交易有效开展。建立月度协调机制,按照“替代交易双方确认单”按月统计新能源、自营自备电厂企业替代交易情况,及时做好交易结果的发布及解释工作。


本年度替代目标的超额完成,不仅保障了新疆极寒天气下民生供暖,也促进了新疆地区新能源消纳,累计降低疆内新能源弃电比22.82个百分点,为实现新能源“双升双降”目标、服务新能源消纳起到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国网新疆电力将持续推动燃煤自备电厂调峰及新能源替代交易工作,完成2019年新能源消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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