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0年关停落后煤电机组200万千瓦以上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 0评论 | 3399查看 | 2018-08-20 09:27:20    
       8月7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省实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200万千瓦以上,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3200万吨。

  《意见》提出,加快实施煤电行业结构调整。一方面,要科学调整优化煤电产业布局,加快推进燃煤清洁发电规划布局结构调整。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从严从紧新规划布局建设大型燃煤发电机组,支持通过容量和煤量等(减)量替代,建设大型清洁高效燃煤机组。到2020年,全省燃煤发电项目装机规模控制在8000万千瓦以内,燃煤发电装机占比由2017年的67.6%下降至58.5%,区外来电最大电力占全省全社会最大负荷的比重由2017年的23%提高至28.5%左右。“十四五”期间,持续增加区外来电利用,逐步提高区外来电比重。

  另一方面,要加快淘汰煤电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机组,对于不符合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的燃煤机组,明确淘汰时限。对于服役期届满的30万千瓦级及以下煤电机组,不予延寿、实施关停。优先支持位于城区的燃煤热电机组整合关停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到2019年底,按照地区热电联产要求,基本完成大机组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和分散锅炉关停整合工作。

  《意见》强调,持续推动煤电行业绿色发展。构建国内领先的高效清洁煤电体系,坚持发展集中式和推进分布式相协调的原则,提高核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鼓励沿海地区发展光伏、风电、蓄能抽水电站等清洁能源产业,到2020年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沿海风光电产业带。统筹抓好连云港田湾核电项目建设、扩大沿海LNG接收规模,积极消纳四川锦屏、三峡水电和山西阳城、安徽煤电等区外来电,加强与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省区的能源战略合作。
最新评论
0人参与
马上参与
最新资讯